个人评卷与集中评卷的利弊 宋代科举制度及宰相构成特点及原因?

[更新]
·
·
分类:行业
2254 阅读

个人评卷与集中评卷的利弊

宋代科举制度及宰相构成特点及原因?

宋代科举制度及宰相构成特点及原因?

  一、宋代科举制   宋朝完善了此前的很多弊端,也确立了最佳的考试内容。
相较于唐朝,宋朝科举有很多新变革。其一是糊名制度的确立,就是把考生所填写的姓名、籍贯等一切可能作弊的资料信息全部密封,使主考官和阅卷官无法得知每张卷子是谁的。宋朝初年,请托、投献风气依旧,直到真宗时,才采用了糊名制度。当时很多人对糊名持反对态度,如范仲淹、苏颂等,都曾提到糊名过于冒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明糊名是最合理最公允最无话可说的一种手段。其二是考试时间的最终确立。唐朝每年一考,国家动用的财力、物力、人力可想而知。宋朝自英宗时期的治平二年(1065),定为三年一大比。这个时间直到宣统间最后一次科举,没有任何改变。其三是文风的转变。嘉祐二年,欧阳修知贡举,当他取得了绝对话语权时,将延续了百年的程文考卷全部黜落,所取文章,都是言之有物论之成理的“古文”,所以苏轼、苏辙就占了大便宜,因为这两兄弟最善于议论古今成败之理。人称欧阳修是宋朝古文运动的“旗手”,就是从这时确立的。其四是考试内容和科目的转变。宋朝前期的考试还是诗、赋、论,要按照韵书去写,一旦出韵,再好的文章也是零分。考试内容的改变是王安石变法的后果之一,自此明经、明法,统统取消,只留进士一科。今后的考试只考经义,不必再考诗、赋。  二、宋代宰相制度   宋代实行二府制。二府,指中书省与枢密院。宋以二府长贰为宰执,学者称为二府制。  二府制渊源于晚唐及五代而大备于宋,余波及于辽、金、元,明以后则废除。二府制之精神在于中书省主文,枢密院主武。五代以至唐末虽已有枢密院,然元固定职掌,都承担宰相的责任,而其权势则与中书省互为消长。到了宋代才定制,中书省主文,枢密院主武,二府分职,互不相侵。二府设官,中书省有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院有枢密使、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  宋代的中书省与枢密院虽称是对掌文武,合为宰执,但体势并不均等,而是重文轻武,也就是说,中书省长官同平章事较之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为重。  宋于平章军国重事之官并不常设,故实不能谓为正常宰执。正常宰执承晚唐及五代之旧,采用分而复合的三省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别置参知政事以佐之而为执政。自神宗元丰改官制后,其名称及制度数次更易。

新高考选科不同但成绩按总体排名合理吗?

不合理!所以专家研究出了“等级赋分”这一方式,但是似乎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
一、为什么新高考选科后不能按原始成绩排名?
我以北京大学在山东的学科要求为例,说明一下:
通过这张图片,大家可以看到,北京大学有很多专业,是不限制学生考试科目的,也就是说,只看学生的总分。假如一个学生选择了理化生组合,一个学生选择理化地组合,结果化学的题目比地理题目难,这样的话,选择理化生组合的学生成绩就会下降,而选择理化地组合的学生就会成绩更高,而两个人假如同时包括了北京大学的法学专业,那么理化地的同学因为分数更高而可能被录取,这对于选择理化生组合的学生是不公平的。
为了防止这种因为试卷难度而产生的差异,所以新高考按照等级赋分,看学生在选择同一科目的学生中的位次,相对更加公平一些。
二、按照等级赋分,就合理了吗?
显然不会!学生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辛辛苦苦考出的分数,结果被赋分赋低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因为各科选择的同学和试卷质量是不同的,而这直接会影响学生的赋分。
还是以北京大学为例,假如一个学生选了理化生组合,一个学生选了地化生组合,因为高中物理更难,所以选择物理的学生,成绩往往会更好,而选择的人数也较少;而选择地理的同学,成绩往往要低一些,而且人数更多。那么,加入该同学物理学的比地理好,但是比起其他学生来说,不是太好,这样的话,他选择物理,赋分就会比原始分低,而选择地理,由于大量成绩不好的学生的存在,他的等级就会更高,赋分会更高,这种情况下,他就会弃物理,选地理,虽然他并不一定喜欢地理。
假如他选择了理化生组合,结果赋分后就比原始的卷面成绩低了很多,这就产生了新的不合理现象。
所以,有人甚至说,在新高考下,选择比努力更加重要!这也一定程度是指出了这种赋分制度的不合理之处。
我是“赢在高三”,致力于教育和教学工作,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请点击右上角的【关注】,获得更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