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的四种心理距离划分 人际关系的内涵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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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的四种心理距离划分

人际关系的内涵和分类?

人际关系的内涵和分类?

定义:是人们在交往中心理上的直接关系或距离,它反映了个人寻求满足其社会需求的心理状态。
人际关系是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关系。其特点是:
(一)个体性
  在人际关系中,角色退居到次要地位,而对方是不是自己所喜欢或愿意亲近的人成为主要问题。
(二)直接性
  人际关系是人们在面对面的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个体可切实感受到它的存在。没有直接的接触和交往不会产生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一经建立,一定会被人们直接体验到。人们在心理上的距离趋近,个体会感到心情舒畅,如若有矛盾和冲突,则会感到孤立和抑郁。
(三)情感性
  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们彼此间的情感活动。情感因素是人际关系的主要成分。人际间的情感倾向有两类:一类是使彼此接近和相互吸引的情感;另一类是使人们互相排斥分离的情感。

交往的距离理论是什么?

人和人之间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间距离。人人都需要一个私密的自我空间,它犹如一个无形的“气泡”,为人们自身划分出一定的“领域”,而当这个“领域”被他人触犯时,人便会觉得不舒服、不安全,甚至开始恼怒。
一位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一个刚刚开门的大阅览室里,当里面只有一位读者时,心理学家便进去拿椅子坐在他或她的旁边。实验进行了整整80个人次。
结果证明,在一个只有两位读者的空旷的阅览室里,没有一个被试者能够忍受一个陌生人紧挨自己坐下。
在心理学家坐在他们身边后,被试者不知道这是在做实验,更多的人很快就默默地起身到别处坐下,有人则干脆明确表示:“你想干什么?”
“距离法则”运用在人际关系中,便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不能距离太远,太远了关系会显得生疏,从影响力的角度考虑,便无法施加影响;但也不能距离太近,太近了,关系太过亲密,势必会出现摩擦、矛盾,同样不能更好地实施影响。最合适的距离,应该是不远不近、不亲不疏、不分不离。
最合适的距离,应该是不远不近、不亲不疏、不分不离,让各自都有自己的空间和秘密,也让彼此都能够体会到对方的关心与爱护。这样,当你求助对方或者接触对方的时候,对方也会接受你的请求,而你也更易向对方施加影响。
通常而言,彼此间的自我空间范围是由交往双方的人际关系与他们所处的情境来决定的。据此,心理学家划分了四种区域或者距离,每种距离分别对应不同的双方关系。
第一种是亲密距离。这是人际交往中的最小距离,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亲密无间”。它的近范围在0.15米左右,远范围是0.15~0.44米,在此距离内,人们可以通过一定程度上的身体接触来体现出相互之间亲密友好的关系。
第二种是个人距离。这是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稍有分寸感的距离。在此距离内,人们相互之间直接的身体接触不多。其近范围是0.46~0.76米,以能够互相握手及友好交谈为宜。这是熟人之间交往的空间。
第三种是社交距离。它和个人距离相比,无疑又远了一步,体现的是一种社交性或者礼节上的比较正式的关系。其近范围是1.2~2.1米,人们在工作场所与社交聚会上通常都保持这种空间距离。
第四种是公众距离。这种距离是在公开演说时演说者和听众之间保持的距离。它的范围一般为3.7~7.6米,其最远范围在几十米以外。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尽管我们有着良好的愿望,希望提高自己与别人的亲密度,但也必须记住“亲密不可无间,美好需要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