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2020年了,二级建造师到底有没有用?

[更新]
·
·
分类:行业
2243 阅读

最新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2020年了,二级建造师到底有没有用?

2020年了,二级建造师到底有没有用?

一些言论认为二级建造师证书用处不大,考了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其实并非如此,不说别的,就从国家政策上来说,对二建证书绝对是有利的。
从国家层面来说我国的《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因此该证书是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执业资格证书。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条规定中看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2、2017年7月建设部公布153号令明确指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造师证书;即持证范围扩大。
从建筑层面来说国家对建筑行业的逐步规范,建筑行业内部对高素质人群的需求逐步增大,建造师证书便成为能力的一种证明。
对于并非从事建筑行业的个人来说,建造师证书可以增加额外收入。另外根据目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对建造师证书有明确数量要求,使得建造师证书在行业中成为刚性需求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今后价值不断反增,今年7月份住建部发布的意见稿中或将实现二级建造师全国通用,再看看二级建造师难度逐年增加,你还不尽早备考,一举拿下二级建造师证吗

2021河北副高评审条件?

一、关于学历及毕业年限:
1、一步到位参与高级职称评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学历,毕业满十一年;
b、硕士学位,毕业满八年。
2、晋升参与高级职称评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第一学历为本科(硕士),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b、第一学历为大专,具备后取本科学历,须有中级职称或注册类证书,中级职称或注册类证书需满足一定年限。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需提供材料:
从事与所评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例如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类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供本人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2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的证明材料;
2、提供项目材料年限
按一步到位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连续11年(本科),连续8年(硕士),连续3年(博士)内所完成项目的证明材料;
按晋升申报的,需提供连续5年或连续7年内完成项目的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部分(需满足其中任意三项):
1、科技成果: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以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市厅级科技奖两项以上(以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河北职称头条# #河北中高级职称评定##河北省职称评审办法#
2、专利:
作为第一发明人,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建筑工程,电子工程,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国土工程,地质勘查工程);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环保工程,交通工程(非转让、受让),测绘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食品药品工程);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发明人,本专业I类知识产权1项或II类知识产权3项(机电工程);本专业国家I类知识产权2项(煤炭矿山工程);本专业国家I类知识产权1项(轻工工程,石化工程,冶金工程,建材工程,纺织工程)
3、课题:
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3项及以上(立项、结项、鉴定等相关材料齐全)
4、论文: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四、破格申报(以建筑工程系列为例):
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国家 QC成果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以奖励证书为准),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国家绿色创新奖的主要负责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或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2项以上或市(厅)级工程项目4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2.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其中独立完成10万字),或编制3本以上国家或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3部以上(前三名),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或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或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要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