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代表候选人必经程序是什么
代表候选人怎么提名?
法律规定有2种方式:一是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二是由本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对于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人民团体或法定人数选民推荐的,不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候选人名单。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或预选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居委会换届预选候选人,先村民代表提名,个人竞职演说,再村民代表投票,得票多着成为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