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在限养区扩建要拆除吗 山西有禁养猪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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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在限养区扩建要拆除吗

山西有禁养猪区吗?

山西有禁养猪区吗?

现在,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划定了禁养区,山西也包括在内。
早在2014年,山西省环保厅和农业厅就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 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通知就明确,要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合理布局,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禁养区内禁止在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对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实行限期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适养区内推广生态养殖,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推广统一管理、集中治污、废弃物集中利用的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方式,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小区管理水平。
此后,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根据水十条,2017年底,山西需要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清退动作。
此外,根据十三五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山西属于生猪生产适度发展区,该区域地域辽阔,土地资源和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农牧结合条件较好,但是生猪养殖基础薄弱,部分省区水资源短缺。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导大型企业集团建设养殖基地,推进适度规模养殖和标准化屠宰,推广先进高效适用养殖技术,提高生产水平;坚持农牧结合,推行生态养殖;突出区域特色,打造知名品牌,支持整合培育本土特色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形成高效带动能力,发展优质高端特色生猪产业。

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解读?

《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这是我省第一部海岛生态保护的创制性立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长岛海洋生态,防治污染损害,促进长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7章62条,遵循规划引领、保护优先、陆海统筹、绿色发展的原则,结合长岛海洋生态保护的工作实际,分别从规划与区域功能管控、生态修复与培育、污染防治、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
《条例》根据长岛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当前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规范,注重解决海岛污染防治中特有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长岛试验区承担着生态保护屏障的特殊作用,必须注重规划牵引,做好系统谋划和规划衔接。
《条例》专章规定了规划与区域功能管控,要求长岛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应当符合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规划,不符合长岛试验区规划要求的既有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关停或者迁出。
科学确定长岛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产业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和海岸线分类保护范围。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条例》要求合理布局近海养殖区域,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在休闲度假、运动观光功能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从事围海填海活动,同时还对山体修复、海岸线资源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海底资源保护与恢复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过科学划定各类用地用海布局,根据生态涵养、休闲度假、运动观光等功能需求,统筹海洋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空间布局,逐步推行深海远海规模化养殖,鼓励科学建设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群,发展生态渔业等制度设计,引领和保障长岛绿色发展。
在统筹协调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的关系方面,《条例》规定,在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逐步清理陆基养殖设施的前提下,明确应当兼顾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对因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造成损失的养殖业户依法予以合理补偿,对因生态保护转产转业的养殖业户和渔民,应当给予扶持。
《条例》还创新规定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明确规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通过市场化、多元化方式筹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条例》坚持因地制宜,加强了对长岛特有的生态资源和海岛风貌的保护,对长岛特有的候鸟生存区域、斑海豹、球石和海岸线资源以及海岛特有风貌等均规定了保护制度和法律责任。
针对海岛污染防治特点,规定了细化岛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和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