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老板各种为难怎么办 合同期到,公司不想续签,处处为难我想让我自己辞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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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老板各种为难怎么办

合同期到,公司不想续签,处处为难我想让我自己辞职,怎么办?

合同期到,公司不想续签,处处为难我想让我自己辞职,怎么办?

谢邀!
公司不想续签,处处为难让你自己辞职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其目的在于不想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1、法律依据(大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以及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若不存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均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具体事实(小前提):
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单位却不想续签,并非你本人不愿意续签。
3、结论:
用人单位若不续签,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非因劳动者原因不续签,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
根据第四十七条 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需要结合你自身状况予以综合考虑,即——是否已经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满足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任意一条,那么即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不能拒绝,应当签订。
注:第(三)项中的约定指:劳动者不存在损害公司,违反规章制度,犯罪等,以及非因工负伤或能力不足,而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形。(具体详见法律规定)
因此,遇到你说的事情,可以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若符合签订无规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那么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还有一周就可以辞职走人,但老板开始疯狂刁难我,各种找茬,怎么办?

来这家公司上班几个月,发现理念和老板不合,老板是个极度强迫症洁癖完美主义,我十分不认同他的想法,所以提出辞职,自从我辞职以后开始各种挑刺,一点小问题无限放大,连我把空调关了这种事也要找茬来撕我,而且态度极差。

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了!给你三条建议!
首先,保持一个淡定从容的心态。既然已经提出辞职,而且只有一周的时间,一切都变的不那么重要了,把心情沉淀下来,继续干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位一天就要尽职尽责一天,坚持这个原则,形成自己的习惯,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第二,微笑着面对老板的刁难和找茬,和老板谈谈心!老板的刁难和找茬肯定是由于你提出的辞职惹恼了他。但已经摊牌了,又何必再撕破脸皮呢?好聚好散,买卖不成任意在,无论他怎么发飙,你都要笑着面对。老板发飙让他发去,得不到回应也是很憋屈的。也可以找老板谈谈心,心平气和的说说你的想法,给老板提几个善意的忠告和建议。无论他怎么恼羞成怒你都不要着急。
第三,有条有理、冷静沉着做离职的准备。认真总结一下在这个公司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内省一下自己出了那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做个借鉴,同事把离职的手续办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冲动和愤怒冲昏了头脑,因为不理智而做出过激行为,那样就得不偿失了。让老板觉得你的离去是他的损失。
要和同事做好告别,不用说老板和公司任何的坏话,只强调自己个人目标需要离开。离职后也不用说老板和公司的坏话,冷暖自知,评判前公司的劣迹对你没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