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继续加工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回答者:acco125125-总监八级11-2112:56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会计分录如何理解?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会计分录的理解:
1、收回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交税时,按其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受托加工物资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当企业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可以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服装厂本厂生产、委托加工服装账务处理请指教?
委托加工的帐务处理大致如下: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材料/辅料等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半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4、委托加工产品继续加工 借:生产成本 / 库存商品 贷:原材料—半成品 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不用做4、的会计处理。
5、委托加工销售时与本厂加工的产品一样 借:银行存款 / 应收帐款 等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