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offer又不去法律后果 接受了offer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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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offer又不去法律后果

接受了offer可以不去吗?

接受了offer可以不去吗?

1、离职事宜,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离职时限问题,试用期3天,正式员工1个月,所以正式提出离职起1个月后可以正常离职,员工方已配合公司做离职交接,公司方不能以无法或很难交接为由扣留员工。
此勿但心2、一般情况针对录用通知即offer一说,口头或电话告知等于要约,要约是单方的,故约束力也是单向的,如果要约传达至对方,难要约就和录用通知等同效力,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对方在要约的过程中有明确告知的法律义务情况,那个人就需要承担当初约定的责任义务,所以就此问题,个人考量严重性与否吧,但原则上是不建议晚拒了,从道德角度讲当然职业道德感肯定过不去的,法律角度考量,你能承担的话可以选择拒绝。
3、诸如2楼所说,如果仍有第2家意向公司,那尽快与对方公司沟通,一定要快,当然也能委婉告知第2家公司你的个人情况,一是呈现你的工作意向很强,二是能力如果OK的话适当的给意向公司增加了小小的压力以致于可以快速确定第2份Offer,所以权衡考量,如果第2份工作的吸引力足够强大的话,切个人能力足够OK,需做争取,如果不是过于明显的话,时间上无法保障,保留第1份offer,毕竟职场的稳定性考量。仅此建议!

收到offer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沒签订劳动合同就不算违约。接到offer只是招聘企业同意你入职,但这是双向选择,如果你有更好的选择可以不去,这不算违约。

拿到offer不想去怎么办?

可以不去。Offer的主要意义就是表达录取意向,邀约对方来自己公司上班,这个行为并不代表正式缔结劳动关系,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才算生效。
Offer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接了offer后不去,从法律层面,不违法。如果你真的感觉无法入职,是可以拒绝的。

拿到office不去算违约吗?

正常情况下拿到offer不去是并不算违约的。Offer只是一个录用邀请,本身并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拿到offer之后不去报到并不需要负任何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拿到offer之后最好不要毁约,否则对于个人的信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