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协议离婚,能不能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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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协议离婚,能不能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有什么问题吗?

协议离婚,能不能协议孩子共同抚养,有什么问题吗?

离婚协议上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认可吗?会不会因此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孩子将来上学上户会受影响吗?

过去,考虑到轮流抚养子女可能在具体操作执行上产生更大的争议及矛盾,法院一般不提倡,甚至不准予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但这是有违孩子的情感需求及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如今,司法解释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不再是“可予准许”——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认可吗?会不会因此影响协议法律效力?孩子将来上入户会受影响吗?
夫妻离婚,孩子通常都是由一方抚养,另一方负责部分和全部生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后要共同抚养孩子也没有问题,《婚姻法》也规定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可见,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这样的协议法律也是认可的。哪怕协议达不成,由法院来判决,也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的,法院一般都是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最合适的一方,但不会反对双方离婚后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孩子。
离婚后双方或者一方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孩子抚养问题时还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例如一方重病无力抚养孩子、抚养方虐待孩子或者已满十周岁的孩子提出变更要求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做为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非常遗憾,也已经对孩子造成一定伤害,孩子抚养问题一定要处理好,以免伤上加伤。

你就说你想怎么养
1、你的共同抚养是什么样的一种状态。
2、一般离婚以后都是孩子随某一方,然后另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3、至于抚养,一般是孩子随一方长期生活,另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4、如果孩子愿意的话,可以在一边住一个月,每月固定时间进行互换。
5、无论你们协议如何抚养孩子,孩子的合法权益是不能被侵犯的,你们的协议必须可靠可行,能真正保证孩子的生活。

协议只要合情合法就可以

双方同意轮流抚养,还需要明确抚养权吗?

明确“由双方轮流抚养,每五天一交换”即可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