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对以后找工作有什么影响 辞职几个月,又主动回原公司,回去后会不会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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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对以后找工作有什么影响

辞职几个月,又主动回原公司,回去后会不会很尴尬?

辞职几个月,又主动回原公司,回去后会不会很尴尬?

根据辞职的原因,如果是老板主动辞职你的,再入职会非常尴尬,如果老板邀请自己再入职的,并且工作能力相当好,老板对你评价高,则不会有尴尬的可能,还会很高兴。工作能力一般的去公司入职,里面的同事如果很熟悉,则也不会太尴尬。

员工离职后办理失业对公司有无影响?

谢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总则规定,失业保险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因此,单从总则这一条来看,员工离职后办理失业保险对公司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是个人主动离职,很遗憾的告诉您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根据条例中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必要条件之一就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记住,上述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不是说所有离职情况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尤其是主动离职者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实对公司并无多大影响。
二、如果楼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按照条例规定,必须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制定的社保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社保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不是工资,只是为了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且还有领取期限的限制,不能为你未来生活兜底保障,该找工作的还是要赶紧找工作。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上面第十七十八条的可以看出,失业保险金真的只能是保障基本生活的标准,别指望能为你未来的生活完全兜底,该麻利的找工作的还是要赶紧找工作。只有过硬的技能和本领,才是未来生活的有效保障。